房屋继承法律诉讼材料要哪些?
房屋继承法律诉讼材料要: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或者提供被继承人医学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派出所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外籍继承人需要提供经过公证书予以认证;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房产继承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一、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具备以上两个证明后,法定继承人再带着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公证处办理公证证明即可。
3、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
三、领取房产证。需要注意,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